王艳,女,40岁,郯城县花园乡人,她的母亲窦道英老人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儿子的事迹感人至深,因此被评为“全市道德模范”。老人去世后,王艳默默接过了母亲的接力棒,继续照顾着三个哥哥。每天早上6点多钟,像母亲以前一样给三个哥哥穿衣服,伺候他们起床、洗脸、吃饭。再回到婆婆家,伺候婆婆穿衣服、洗漱、吃饭。每天王艳不知道要往返娘家和婆家多少趟,每个晚上回到家中都要半夜十一二点了。10个多月来,每一天都是这样过的,王艳累瘦了、累哭了,但是只要想到母亲临终的重托,她说就是再难也要坚持下去。